中國人,「兒女心」大都比較重,從小擔心子女吃不好、穿不好,老來還要擔心子女生計、過得幸不幸福。就現在的大部分父母來說,辛辛苦苦奮斗一輩子,把大部分血汗錢都砸到房子上,一來是為自己的家庭居住得更好,二來是為把這筆巨大的財富傳承給子女,即使自己將來離開這個世界,也可以讓子女居有其屋,不至于流離失所。
在現實生活中,國人會因為提及房產分割而大傷腦筋,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,特別是子女比較多的家庭,有時候還可能因為分配「不公」而對簿公堂。事實上,在發達國家,大多數人的觀念都比較開明,對財產分割會提前立好遺囑。隨著房產價值越來越高,國人思想逐步開放,老人們也應提前做好房產分割的安排,不僅有利于家庭和諧,還為子女合理減少稅費提供了一種選擇方式。
雖然說,我國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遺產稅,目前只有一個《草案》,當前還沒有明確的推出時間表。但按照最新的相關規定,不同的過戶方式,還會帶來很大的費用差別。提前了解過戶方式,就顯得非常必要,對于老人們來說,只是選擇了其中的一種方式而已,可給子女帶來的利益卻是顯而易見的。關于房產的過戶方式,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,目前只有「贈與、買賣和繼承」三種方式,根據最新的規定,哪種過戶方式更省錢?我們先分別來看看:
贈與東西,你情我愿,在日常生活中,朋友之間的贈與一些東西都不需要任何費用。但是,我國將房產納入不動產管理范疇,房產贈與就要產生費用,而且這筆費用非常可觀,我們稱之為房產「過戶」相關費用。主要包括個稅、契稅、評估費和公證費,其中個稅已于09年以后免征,那麼現在收取的費用主要在后三項,計費比例分別為契稅3%、評估費0.25%、公證費1%。
舉例:1套價值500萬的房產,需要交納契稅15萬,評估費1.
25萬,公證費5萬。三項主要費用共計21.25萬。換句話說,一套價值500萬的房產,如果是采用贈與的方式過戶,則需要交納超過20萬的過戶費用。當然,一些一線大城市,或者豪宅,還要遠遠超過這筆費用,事實上,隨著房產價值不斷提升,過戶費用還會繼續增加。所以,從省錢角度看,不建議采取「贈與」的過戶方式。這種過戶方式,簡單易操作。跟我們所有正常買賣房一樣,按照房產交易程序辦理過戶手續即可。按照現行房產交易規則,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主要與房產套數、價格、面積以及不動產證取得時間有關。主要包括增值稅、契稅、個稅、登記費幾項費用。其中,不動產證不滿2年,增值稅按交易總價5.
6%繳納,滿2年,免交;契稅滿5唯一,且面積小于90平米,按交易總價1%繳納,90平米以上按1.5%繳納,不唯一房產,則要按3%繳納;個稅:普通住宅按交易總價1%繳納,非普通住宅按2%繳納;登記費80元。舉例:買賣過戶一套100平米、滿5年價值500萬的普通房產,且唯一住房,過戶費用包括契稅7.5萬,個稅5萬,過戶費用合計約12.5萬。當然,這種過戶方式,是建立在房產證滿5年以后辦理的情況下,一般都能滿足這樣的條件。顯然,生前買賣過戶,相比生前贈與過戶要劃算得多。
這種過戶方式是比較普遍存在的方式。主要是老人在世時,自己未提及房產分割,子女也難以啟齒,只待老人離世后,房子以遺產的方式傳承給子女,從感情上容易接受。這種過戶的方式受到大家歡迎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,沒有前面講的兩種過戶方式需繳納評估費、契稅、個稅等雜七雜八的大額費用,只需要繳納幾百元到數千元的公證費、登記費即可,手續辦理也比較簡單。
離世后過戶,如果老人膝下子女多,就要涉及到房產分割,老人生前留有遺囑按遺囑來,如果沒來得及立遺囑,想要繼承房產,還需要其他繼承人放棄權利才行。這里要特別提醒一點:離世后過戶,雖然當時不需要繳納多少費用,但如果繼承者再次轉賣這個房產(遺產)時,需要繳納房產差額20%的個人所得稅。
通過以上三種過戶方式比較分析,看似「離世后過戶」花錢少,但在很多未立遺囑的情況下,容易產生房產分割矛盾,加之以后轉賣還需要繳納20%的個人所得稅(相當于遺產稅),其過戶費用比買賣和贈與費用都要高。另外,隨著遺產稅的推進,將來肯定要實施,繼承下來的遺產以后再轉賣的費用還存在不確定性。所以,綜合各種情況來看,在現有最新規定下,「買賣過戶」是最省事、也最劃算的過戶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