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個月退休金有22000元,前陣子房子拆遷得785萬補償款,我給女兒435萬,兒子分文未給。
媳婦罵我太偏心,對我撂下狠話....可我沒有心軟,因為我做得問心無愧。給大家評評理:
30年前,前夫背叛了我,我們離了婚,從此我一個人帶大一兒一女。為了這兩個孩子,我一直沒有再婚。
女兒從小就懂事,除了給我分擔家事,上完高中她就沒讀書了,雖然她考上了大學,可我沒錢供她讀,這是我一輩子都虧欠她的。
兒子也算爭氣,考上了國立大學,後來又在城市找了個好工作,娶了個城裡媳婦,在那安了家。
只可惜,娶我這個媳婦的代價太大,先是給了女方家88萬聘金,接著我又花了130萬補貼他們買房付頭期款,後來又給了90萬給他們買車。而這些錢都是我和女兒幫他們湊的,還找親戚借了不少。
這些年,債主們總是找上門來,找我還錢,我每次給兒子打電話,他總說手頭上沒錢,讓我幫他想辦法,媳婦索性說「誰借的錢誰還」。
他們徹底讓我寒心了,平時除了女兒關心我,一整年兒子媳婦難回來一次。
一年前,房子拆遷,前陣子拆遷補償款下來了,一共785萬元,除了還掉那些債,還剩下565萬,我把435萬給了女兒,剩下的130萬留給我自己養老。媳婦知道後來家裡大鬧,說我太偏心,更罵女兒竟然跑回娘家分財產,並撂下狠話說,將來不給我養老。
我直接回她:「這麼多年都指望不上你們,還能指望將來我動不了的時候你們照顧我嗎?」這一次我不會心軟,分文不給。大家同意我的做法嗎?
大家說,我這樣是偏心嗎?還是多少還是給兒子媳婦分一些才對?